一、专利普通实施许可产品介绍:
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并可以继续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在同一地域内,被许可人同时可能有若干家,专利权人自己也可以实施。普通许可是专利实施许可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
二、专利实施许可:
专利实施许可仅转让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利,许可方仍拥有专利的所有权,被许可方只获得了专利技术实施的权利,并没拥有专利所有权。专利实施许可是以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被许可方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专利,并支付使用费的一种许可贸易。
按照实施条件分,有普通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分实施许可、交叉实施许可和开放实施许可。
三、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12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四、重要意义
专利普通实施许可的作用是实现专利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应用和推广,帮助专利权人的专利实现盈利的同时有效地扩大专利的影响力,这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和发展生产,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