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42号)、《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晋科发〔2021〕80号)等规定,通过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程序,经省科技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对2023年度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4年2月1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科技成果评价与监督处 苏聪明
联系电话:0351-4068992
联系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焦煤双创基地A座1123办公室
附件:2023年度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拟立项项目.pdf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