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西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登记统计,做到应统尽统
所辖区域内,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执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取得国家药品颁布件,或国家和地方标准,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植物品种审定证书、软件著作权等),或论文、专著等科技成果,均在统计范围。
二、严格申报审核,做到详实准确
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所辖区域内科技成果第一完成人(单位)向太原市科技局申请“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https://cgdj.tech110.net/yhgl/login.jsp)用户名及初始密码。成果完成人(单位)自行登陆“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进行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附件后提交后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及相关附件提交至组织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三、做到按时报送,确保完成任务
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收集统计成果完成人(单位)填写的《科技成果登记表》及相关附件(一式一份)纸质版,于2025年3月6日17点前将所有登记材料及《科技成果登记汇总表》纸质版交到太原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电子版发送至cxfz701@163.com。
四、业务受理及联系方式
太原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联 系 人:康 健
联系电话:4223750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69号市政府主楼701室
附 件:《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西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18日